.:.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 [原创]职场中的“宁予友邦,不予家奴”现象
本頁主題: [原创]职场中的“宁予友邦,不予家奴”现象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
一代文嚎


級別:精靈王 ( 12 )
發帖:19977
威望:2839 點
金錢:3467 USD
貢獻:10000 點
註冊:2016-06-28

[原创]职场中的“宁予友邦,不予家奴”现象



梁启超在《戊戌政变记》中写到:“戊戌变法失败后,刚毅对人言:‘我家之产业,宁可赠之于朋友,而不必畀诸家奴。’”

难以判断刚毅是否真的说过这话,但却丝毫不妨碍它名气巨壮,以致后来人们把它改成了“宁予友邦,不予家奴”,并标签在了慈禧身上。

倘若用“宁予友邦,不予家奴”这句话来理解人际关系,用大白话来说就是对外人好对自己人差。

相信不少在职场混过的人会有这样一个感觉,公司宁可花更高的代价招一个远不如自己的人,也不愿答应自己那小小的加薪要求。

难道是做老板的会不知道高薪招来的“外人”会不如你这个“自己人”吗?

高管层的生意人对利弊的考虑往往更全面,你的老板不是不知道新招的“外人”极有可能不如你,但是他绝不能答应你的加薪要求,尤其是以辞职相“要挟”的加薪要求。

如果答应了你,其他人也有样学样,以后都学你“不加薪,就辞职”,那该怎么办?难道都给加薪吗?

难道老板们不会主动去考虑为员工加薪吗?

当然会,只是你考虑考虑概率问题。

除了躺平摸鱼的,员工们永远会觉得自己付出的多,而得到的少,而老板则永远觉得员工干得还不够好。

这是一对永恒的矛盾,你当老板也一样。

这并不是说老板会拒绝所有员工的合理加薪要求,职场上确实会存在薪资水平远低于个人能力的情况,这个时候你提加薪,老板或许会同意,但不要以为此时老板的心情就一定是畅悦的。

除了怕别的员工见样学样,对老板而言,加薪这种事最好还要有个前提,那就是:我可以给,你不能要!

员工当然也不想自己提加薪,老板能主动给当然是更好,但是如前述的永恒矛盾,这是一个死循环。



有些事情跟公司规模大小无关,倒也不是因为老板们喜欢装腔作势搞帝王心术那一套。

乾隆皇帝就是这种“我可以给,你不能要”的大老板,他特别特别地不喜欢臣民们向他提要求。

在《饥饿的盛世》里记载了这么一个小故事。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三月十八日晚上,乾隆读到了一份奏折。

有个叫尹嘉铨的官员想为他已故的父亲、原河南巡抚“请谥”。

这个尹嘉铨是个不长记性的人,他在做山东布政使时,有一次借觐见皇帝的机会,曾当面向皇帝讨赏孔雀花翎,还和皇帝开玩笑说讨不到翎子没脸回家见老婆。

乾隆当时就感觉十分不舒服,到底没赏给他。

只是没想到几十年后,他又来向皇帝讨赏了。

这回讨的是“谥号”,“谥者,行之迹也。”

赐谥,就是朝廷对大臣一生做出“官方评价”,乃是国家政治生活中十分重大的事情,通常由礼部主持,内阁议定,皇帝亲批。

如果大臣的后代都像他这样擅自请谥,成何体统?

但毕竟人家是为父亲请谥,传统政治历来的口号都是“以孝治天下”,乾隆虽拒绝,但也不好治罪,但重重敲打他一下是十分必要的。乾隆提起朱笔,在折子后面批道:

  与谥乃国家定典,岂可妄求。此奏本当交部治罪,念汝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矣!

事情本来到此就应该结束,谁曾想这位尹嘉铨居然上了两份奏折,唠唠叨叨说的还是圣贤那些事。

乾隆皇帝这下彻底恼了,拿起朱笔,奋笔疾书:“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

干脆来个杀一儆百吧!

尹嘉铨遭抄家绞立决。

这还是乾隆爷大仁大德加恩免其凌迟的结果。

尹嘉铨为父请谥之举确有不妥,其实职场上向老板提加薪的员工也未必都是有自知之明的善类吧。

尽管老板和员工之间的矛盾是永恒的,但还是会有很多老板会向员工公开表明自己的胸怀立场,尤其是对初出茅庐的员工,老板往往会鼓励职场新人们:“不要羞于谈钱,如果觉得工资配不上能力可以大胆来提加薪。”

这算是这届老板的新意或善意,只是真正执行起来难免还是要落入“我可以给,你不能要”的窠臼。

鲜有老板在面对员工的加薪要求时可以保持心情畅快,因此当你提出加薪要求时,他大概已经做好了准备——不惜高薪招一个远不如你的人来替代你。

有一种情况或许例外,那就是当你优秀到老板在良心上都认可,当加薪留下你超级划算,当别的员工见样学样,他可以拿你的优秀和努力去堵他们的嘴,并且可以顺势拿你的加薪案例来一波宣传,大力彰显公司鼓励上进、不亏待上进的企业文化。

不过,我相信老板们还是希望,即便是能够这样,“你”也别要,还是等着“我”给比较好。

(本文完)

既然说到了《饥饿的盛世——乾隆时代的得与失》这本书,那就分享这本书,了解了解一个与教科书上写的不一样的乾隆盛世。




1、请进入公众号领取,不公开下载链接是因为不想没原则地到处传,尤其是《金瓶梅》的相关书籍,本号将长期且只分享合法电子书籍,请勿索要其他任何
2、本人也要工作糊口,平时很忙,无法做到“秒回”,玻璃心请绕行;
3、请不要问我其他还有什么书,甚至要我给出书单供你挑选,更不要点名问我索要本次分享以外的书籍,同样的原因,我也要忙于生存,一旦给了大家“公共图书馆”的错觉,我会疲于应付,你看到了我分享什么书,然后直接向我报书名就好;
4、书籍为doc格式,我不会转格式,也没有其他格式的提供,请注意自己是否有合适的浏览软、硬件;
5、收到后请点击保存,不要反复要;如反复要,手抄本文,或发6.9元红包。





赞(27)
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10-10 21:00 發表評論
.:.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
用時 0.01(s) x3, 11-25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