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定调房地产政策:充分赋予城市调控自主权,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
会议提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意味着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进一步放松,《决定》提出,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意味着后续将逐步由预售向现售转型。
新华社7月21日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
《决定》提出,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陈杰指出,随着房地产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也要相应改变和进阶,从原来高度依赖行政化手段转向市场化手段为主,更加注重基于城市住房供需特征和城市发展需求来精准施策。此外,更加强调运用“市场+保障”相结合的机制来进行住房资源配置,并以着力支持住房刚需和释放住房改善需求为中心点进行施策。
“新时期‘房住不炒’的基本理念仍会坚持,房地产市场会在房地产开发融资及预售制度变革及信贷财税土地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完善驱动下,让商品房更加回归商品属性,降低获取门槛,可及性更高,供需匹配更好提升,房地产市场更加平稳健康发展。”陈杰说道。
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决定》提出,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提到,打造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写入了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的报告中,是我国新时期住房制度发展的方向,也是房地产新模式框架中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内容。
李宇嘉认为,目前来看,住房需求的主体是新市民、年轻人、外来人口,其中也有工薪阶层和人才群体。他们居住的模式就是先租后买,甚至是长租。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一方面将租房作为重要的、等同于买房的居住形式,要在公共服务上实现均等化,比如租房可以落户,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租房可以入读公办义务教育等。近年来,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已见雏形,热点城市规模化的租赁住房供给占到近三成,租房可以落户、享受公办教育已经在热点城市落地。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也指出,在“租购并举”的国策引导下,随着保障性租赁住房筑底的逐步完成,解决了新市民和青年人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为他们提供了稳定的住房保障。展望未来,可以预期租赁服务的目标人群将逐渐从刚需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扩展到改善性人群,这一转变将进一步彰显租赁住房在整体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的重要性。改善性人群不仅追求住房的基础功能,更注重居住品质和环境,将进一步促使租赁住房市场向多元化和高质量方向发展。
城乡居民纳入住房需求,支持住房需求多样化发展
《决定》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当前的住房保障体系中,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配租型保障房以及配售型保障房。
李宇嘉提到,这两类房源最大的特点就是低租金、低售价,目的是降低城镇化的成本,让工薪阶层和人才群体可以较低的成本融入城市,不再为住房焦虑,从而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下一步,除了新增建设外,部分房源将通过盘活存量来解决。此外,未来还要大规模盘活闲置土地,建设配售型保障房。配售型保障房将承担商品房下跌后稳定行业的重任,而且也是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需求端变化。
此次会议还提出“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房地产专委会主任王业强认为,该条表述明确了支持住房需求的多样化发展,并将城乡居民纳入住房需求,进一步丰富了住房需求的层次性。
一线城市楼市政策有望进一步放松
《决定》提出,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李宇嘉认为,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这是完善中央和地方在调控房地产方面的权责分配、实现权责对等,这是提高治理能力的体现。也就是,将调控的权力给到地方,也将稳定房地产的责任赋予地方。在城市分化、区域分化,购买人群差异化的当下,地方需要在自主权的前提下,落实因城施策,才能将房地产管理好。
王业强表示,后续将进一步从需求层面放开限制。会议提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意味着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进一步放松,而“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交易税费的降低也将会刺激改善性需求的进一步释放。
商品房预售制度将逐步向现售转型
《决定》提出,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王业强表示,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商品房预售制度、房地产税收制度等需要进一步适应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变革。
商品房预售制度将进一步改革并完善。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今年前5个月,现房销售表现好于期房,占比提升至三成以上。2024年1-5月,商品房期房销售2.5亿平方米,同比下降31.0%;现房销售1.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3.0%,表现明显好于期房。从占比上看,2024年1-5月现房销售面积占总销售面积的比重为30.6%,较2023年全年提升8.1个百分点。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住房大数据项目组组长邹琳华认为,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意味着商品房预售制度不会取消,仍然会存在。但是市场趋势是现房为主,期房销售占比下降。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应该是在保护购房者权益的基础上,提高资金监管效率和使用效率。
业内人士指出,伴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正在加快构建,预售制改革也在稳步推进,后续将逐步由预售向现售转型。
在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方面,李宇嘉认为,就是要全面落地白名单融资协调机制,即加强金融监管总局和住建部两个部门在房地产政策上的“一致性”。以房地产项目合规为“一致取向”,两个部门通力合作,强化项目“推送-反馈”闭环机制和贷款“投放-使用-偿还”机制,促进两个管理部门政策上激励相容,着力于促使房地产项目满足“5+5”的标准化合规条件。
《决定》还提到,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业内认为,未来会全面捋顺房地产相关税收,降低开发环节、交易环节的税负,同时,将交易环节的税收转移至持有环节,鼓励商品房交易和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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